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展望》

日期:2021-12-21  作者:
1、区域布局优化,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包括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光大基地化规模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能源基地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进风电光伏就地就近开发、在东南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2、重大基地支撑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展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3、行动计划落实发展,一方面是发挥风电、光伏发电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等特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适性强、普惠性好的新能源开发利用行动,推动新能源与各种开发场地、用能场景深度融合;另一方面,“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光伏+”综合利用行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供热行动等行动计划。
 
4、示范工程引领发展主要包括技术创新示范,开发建设示范以及高比例应用示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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