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日前发布的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湖北省新增用电量的50%由新增可再生能源电量提供,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至51%左右,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
据悉,在“十三五”期间,湖北省能源清洁低碳进程持续加快。2020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066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达到1309万千瓦,是2015年的5.3倍,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消纳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由37%、3.7%提升至43.2%、9.1%。“十三五”湖北省关闭煤矿298处,淘汰落后产能2043万吨,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53.5%,比2015年下降7.7个百分点。“十三五”湖北省天然气消费量61.4亿立方米,年均增长7.6%,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3.5%提升至5%。
湖北省提出,“十四五”期间,湖北将全面推进能源供给革命,落实碳达峰目标要求,以非化石能源为重点,加强多元供应保障。湖北将超前研判能源需求走势,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围绕“内增”提升省内供应能力,围绕“外引”争取省外优质资源,合理规划发展节奏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