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
立项情况:项目已经立项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电股份所属电厂
2.2 招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2020-HD-JDGF-0000-1-0537-1/22 | 四平第一热电公司2号脱硫吸收塔除雾器改造设备采购 | 脱硫吸收塔除雾器改造供货,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和运输/屋脊氏除雾器材质:增强聚丙烯,叶片间距:30mm | 1000 |
3.投标人资
(1)基本资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
(2)专项资
标段名称 | 资 |
四平第一热电公司2号脱硫吸收塔除雾器改造设备采购 | 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厂家。 (2)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有2 台应用于火电厂超低排放机组配套的高效屋脊氏除雾器制造应用供货业绩,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供货合同扫描件。(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并提供踏勘证明。 |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01月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
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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