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电南港热电项目3350MW级超临界锅炉-化水区域联络管道招标

日期:2021-02-03  作者:
 (招标编号:CHDTDZ112/17-SB-3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大港区天津市南港工业区
一、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南港热电项目3×350MW级超临界锅炉化水区域联络管道招标(重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
规模:3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2/17-SB-3901 化水区域联络管道 化水区域联络管道 500
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
【化水区域联络管道】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3份碳钢或不锈钢管道合同业绩,且至少包含1份发电厂碳钢或不锈钢管道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合同金额低于200万元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5.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管件)。若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管件)。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2-02 14:41到2021-02-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2-02 14:41到2021-02-08 17:00。

联系人:王成
手机:13520831535 (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269
邮箱:wangcheng@dlzb.com
传真:010-59435269
QQ:264513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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